全部分类
  • 医学材料
  • 产品信息/适应症
  • 市场材料
  • 科室及医护人员
  • 员工天地
医学材料
产品信息/适应症
市场材料
科室及医护人员
员工天地
综合筛选
已选分类
关键词搜索
标签
操作
结果列表
19 条结果 每页10条
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对脓毒症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随机、 双盲、安慰剂对照研究
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对脓毒症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随机、 双盲、安慰剂对照研究

摘要信息:项目名称: 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对脓毒症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随机、 双盲、安慰剂对照研究 研究目的:评价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对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的影响。 研究设计:临床干预研究 样本量:纳入60例患者 纳入标准: (1)年龄≥18 周岁且≤80 周岁,性别不限; (2)符合 ARDS 柏林标准; (3)符合脓毒症 3.0 诊断标准,即对于确诊或可疑的感染患者,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(SOFA)较基线上升≥2分; (4)确诊或可疑的细菌感染(肺部、腹腔或血行感染); (5)出现感染相关的器官功能衰竭不超过 72 小时; 器官功能衰竭定义为循环、呼吸、肾脏、肝脏、凝血和中枢神经系统中至少一个器官或系统的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;评分(SOFA)≥3 分(即筛选期任意时间点新出现的SOFA评分≥3分); (6)育龄患者近半年内无育儿计划且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孕; (7)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。 排除标准: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选本试验: (1)妊娠期(筛选期尿妊娠试验阳性)或哺乳期女性; (2)预期生存时间少于 48h; (3)患者存在终末期恶性肿瘤、终末期肺病等终末期疾病,或入组前 30 天内发生过心跳骤停; (4)患者存在以下慢性器官功能不全或免疫功能抑制(根据APACHE II 评分的慢性健康评分评估):1)心脏: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IV级;2)呼吸:慢性限制性、阻塞性或血管性肺疾病导致活动重度受限,即不能上楼或不能做家务;或明确的慢性低氧、CO2潴留、继发性真红细胞增多症、重度肺动脉 高压(收缩压>40mmHg)或呼吸机依赖;3)肾脏:接受长期透析治疗;4)肝脏:活检证实的肝硬化及明确的门脉高压;既往因门脉高压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;或既往发生肝功能衰竭/肝性脑病/肝昏迷,黄疸;5)免疫功能抑制: 接受的治疗措施影响感染抵抗力(如免疫功能抑制治疗, 6 个月内接受过放疗或化疗,长期(连续使用≥3 周)和/或近期(筛选前 5 天内)使用大剂量激素(强的松或等效剂量≥0.3mg/kg/d)), 或罹患疾病影响感染抵抗力(如白血病、淋巴瘤和 AIDS); (5)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或骨髓移植; (6)植物生存状态; (7)入组前 4 周内出现以下情况:1)急性肺栓塞;2)输血反应;3)急性冠脉综合征; (8)确诊或高度疑似病毒性肝炎活动期,或临床确诊活动期结核病; (9)心动过缓的患者(心率每分钟低于 60 次); (10)既往 24 小时内存在未控制的出血(临床判断需要输血支持者); (11)大面积烧伤或化学灼伤(III 度烧伤面积>30%BSA) (12)经过充分液体复苏及血管活性药物治疗后平均动脉压<65mmHg; (13)急性骨髓造血抑制,如表现为粒细胞缺乏(ANC<500/mm3); (14)对试验用药物有效成分或其辅料过敏; (15)患者正在使用的药物可能严重影响试验药物的代谢; (16)患者和(或)法定代理人签署不抢救预嘱(DNR),或决定撤除生命支持治疗(withdraw)或限制生命支持治疗强度(withhold)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; (17)近 3 个月内参加过临床干预性试验; (18)受试者为研究人员或其直系亲属,或可能存在不当知情同意的患者; (19)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患者。 主次要终点: 主要疗效终点: 首次给药后第 8 天 (D7 末次给药后 24h 内), SOFA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。 评价方法: 评价基线期 SOFA 评分、首次给药后第8天(D7末次给药后24h内),以计算较基线变化值。 SOFA评分标准参考《中国脓毒症/脓毒性休克急诊治疗指南(2018)》 次要疗效终点 (1)首次给药后第 1 天、第 3 天、第 5 天血浆和肺泡灌洗液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活性、 NETs( MPODNA、 NE-DNA 和 H3Cit-DNA)水平; 血栓调节蛋白(TM); TNF-α、 IL-6 水平; (2)临床结局复合终点:首次给药后 28 天全因死亡和继续需要 ICU 住院的患者比例; (3)首次给药后 7 天全因死亡的患者比例 (4)首次给药后 7 天内转出 ICU 的患者比例 (5)首次给药后第 1 天、第 3 天、第 5 天 SOFA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; (6)首次给药后 28 天内生命支持治疗(血管活性药物、机械通气、 CRRT)的需求率、使用时间和不使用时间 (7)首次给药后 28 天内住和不住 ICU 的时间; (8)首次给药后院内继发感染; (9)28 天内无有创机械通气时间(单位为小时)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59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新冠感染患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新冠感染患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

摘要信息:研究目的: 探讨西维来司他钠治疗新冠感染患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。 入选标准 (1)年龄≥18岁; (2)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(原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); (3)100mmHg≤PaO2/FiO2≤300mmHg。 排除标准 (1)诊疗资料缺失严重的患者; (2)妊娠期、哺乳期女性; (3)西维来司他钠用药时间<72h; (4)合并恶性肿瘤或其他疾病的终末期; (5)合并严重慢性呼吸系统疾病; (6)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选的其它情况。 研究方案 总体设计 本研究是一项多中心、回顾性、空白对照临床研究,收集本医院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确诊新冠感染的患者,后期将根据是否使用西维来司他钠进行分组,使用西维来司他钠的患者为西维来司他钠组,未使用西维来司他钠的患者为对照组。患者基本数据从电子病例系统中收集,因本研究为回顾性研究,知情同意得以豁免。病史收集中,以患者的真实诊疗记录为准,直至研究结束。患者治疗和临床管理将根据当地临床实践和适用的法规进行,本研究仅记录真实发生后的诊疗内容。 疗效指标: 主要终点:28天非机械通气时间(h) 次要终点: 用药后第1天、第3天、第5天、第7天、第10天、第14天:氧合指数(PaO2/FiO2);炎症指标(白细胞计数、C反应蛋白、降钙素原、白介素1-β、白介素-6、白介素-8、白介素-10、肿瘤坏死因子-α);器官功能指标(血清铁蛋白、总胆红素、肌酐、D-二聚体、PaCO2);预后指标(肺顺应性、APACHE II评分、Murray肺损伤评分、SOFA评分);影像学指标(胸片/CT评分)。气管插管时间(h)、ICU住院天数(d)、住院天数(d)、俯卧位情况、气管切开情况、治疗情况。 安全性指标 导致研究药物减量或停药的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58 0 公开
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和地塞米松治疗不同病因ARDS的(STAR)疗效和安全性: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双模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的预试验
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和地塞米松治疗不同病因ARDS的(STAR)疗效和安全性: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双模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的预试验

摘要信息:研究题目: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和地塞米松治疗不同病因ARDS的(STAR)疗效和安全性: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双模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的预实验 研究目的: 比较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与常规治疗组之间治疗中重度ARDS患者的临床疗效(随机后28天内VFD) 比较地塞米松与常规治疗组之间治疗中重度ARDS患者的临床疗效(随机后28天内VFD) 研究设计: 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双模拟随机对照试验,根据疾病严重程度(PaO2/FiO2 >100 mmHg vs. PaO2/FiO2 ≤100 mmHg)分层,采用中央随机系统进行分层区组随机,以1:1:1比例将中重度ARDS患者随机分入西维来司他钠治疗组(西维来司他钠+地塞米松安慰剂)、地塞米松治疗组(地塞米松+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)或常规治疗组(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+地塞米松安慰剂)。 研究人群: 纳入标准:(1)年龄≥18岁;(2)处于急性发作期的中重度ARDS患者,符合中重度ARDS诊断标准:①由急性风险因素引发,如肺炎、非肺部感染、创伤、输血、误吸或休克。肺水肿不完全或主要归因于心源性肺水肿/液体超负荷,低氧血症/气体交换异常也不主要归因于肺不张。然而,如果存在ARDS的易感风险因素,则可以在存在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诊断ARDS。②在危险因素预估出现或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的1周内,低氧性呼吸衰竭急性发作或恶化。③胸片和CT上双侧阴影,或超声双侧B线和/或实变,不能完全用积液、肺不张或结节/肿块来解释。④PaO2/FiO2 ≤200 mm Hg或SpO2/FiO2≤235(如果SpO2≤97%)。(3)中重度ARDS发作后72小时内接受气管插管机械通气;(4)ARDS发作到随机分组在72小时以内(以病历记录的发作时间为起始点);(5)本人或家属自愿参加研究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排除标准:妊娠期或哺乳期;脑死亡;晚期癌症或其它终末期疾病;西维来司他钠或地塞米松过敏史;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;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病史,如心力衰竭、未控的冠心病、心肌病、未控的心律失常、未控的高血压或既往半年内的心梗或脑梗病史;器官移植或异体干细胞移植者;致命性活动性真菌感染;患有影响自主呼吸的神经肌肉疾病;遗传性或获得性严重免疫缺陷,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,HIV)感染、慢性肉芽肿性疾病、严重联合免疫缺陷;患者和(或)法定代理人签署不抢救预嘱,或放弃治疗者;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。 样本量: 本研究采用适应性研究设计,第一阶段拟计划入组研究对象300例,每组各100例。第一阶段研究结束后进行一次期中分析,根据期中分析结果决定最终的干预组别(西维来司他钠组和/或地塞米松组),并根据样本参数重新计算本研究的最终样本量。 干预措施: 患者随机分为3组:西维来司他钠治疗组(西维来司他钠+地塞米松安慰剂)、地塞米松治疗组(地塞米松+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)或常规治疗组(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+地塞米松安慰剂) 用法用量:西维来司他钠/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:4.8mg/kg/d,静脉持续输注14天或至转出ICU当天(14天内);地塞米松/地塞米松安慰剂: 10mg,从第1天至第5天每天静脉注射一次,或持续给药至患者拔管(5天内)。 三组研究对象均接受常规治疗,按照重症诊疗指南接受支持性的基础治疗,不作严格限定。由主治医师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决定合适的脱机时机。三组患者每天通过ARDSnet方案的自主呼吸试验评估脱机指征,在FiO2≤0.5时仍可维持适当的氧合状态,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即可拔管。 其他干预措施:在脓毒性休克的情况下,允许使用应激剂量的皮质类固醇,以氢化可的松的形式,每日剂量≤300 mg;以下免疫调节剂不允许使用:血必净、乌司他丁、胸腺肽、IVIG;支持性管理没有严格控制,但要求工作人员遵循标准指导方针。 随机化过程: 根据疾病严重程度(PaO2/FiO2 >100 mmHg vs. PaO2/FiO2 ≤100 mmHg)分层,采用中央随机系统进行分层区组随机,以1:1:1比例随机分入三组,随访1个月。 盲法: 本试验采用双盲双模拟的方法实施研究,即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均不知晓所接受干预情况。 观察指标: 1. 主要结局指标:随机后28天内无机械通气时间(VFD),最后一次成功拔管至随机后28天的时间间隔。 2. 主要临床研究过程指标:知情同意率、招募率、招募合格率、方案依从性和随访完成情况。 3. 次要结局指标:28天内病死率,90天内病死率,28天内ICU停留时间,28天内住院时间,28天内无器官支持天数,肺损伤评分,SOFA评分,生物标志物(CRP、IL-6、IL-8、PCT、NLR),血浆和支气管肺泡灌洗液(bronchoalveolar lavage fluid,BALF)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(NE)浓度,新发菌感染率(医生判断),二次插管率。 4. 安全性指标:治疗期间发生的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62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对肝移植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非随机、双向队列研究
西维来司他钠对肝移植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非随机、双向队列研究

摘要信息:方案名称:西维来司他钠对肝移植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非随机、双向队列研究 研究目的:观察西维来司钠对肝移植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 研究设计:单中心、双向队列研究 样本量:共45例 ,其中40例回顾,5例前瞻 给药方案: 疗程:术中持续给药至拔管后48h(不使用乌司他丁) 给药方案:0.2mg/kg/h持续静脉泵入 治疗期: (1)试验组: 西维来司他钠+常规治疗 (2)对照组: 常规治疗 纳入标准: (1)年龄≥18岁且≤75岁,性别不限; (2)终末期肝病(非肝癌)进行肝移植的患者; (3)患者或家属对本次试验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,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排除标准: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选本试验: (1)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; (2)预期生存时间少于48h; (3)合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(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慢性肺气肿等)的患者; (4)合并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; (5)对本品过敏者; (6)拒绝参加本研究或已参加其他研究者; (7)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选的其它情况。 观察指标及评价时间点: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: 入组第0、1、2、3、5、7、14天SOFA评分 次要终点指标: (1)入组第0、1、2、3、5、7、14天:炎症因子水平(WBC、NEU%、CRP、PCT、IL-6、IL-10、IL-17、干扰素-γ、TNF-α);APACHE II评分; (2)入组第1、3、7天血浆中NE的含量; (3)器官支持天数; (4)入组后截至转出ICU的氧合指数(PaO2/FiO2); (5)根据KDIGO(肾脏疾病:改善全球结局)标准的AKI发生率; AKI定义为以下任意一种情况: a.48 小时内血清肌酐增加 ≥0.3mg/dL(>26.5µmol/L); b.血肌酐在 7 天内升高达基础值的≥1.5 倍; c.尿量<0.5ml/(kg·h),持续6小时; (6)术中再灌注后综合征发生率(再灌注后综合征定义为再灌注后5分钟内,持续至少1分钟平均动脉压低于基线值>30%(Aggarwal标准)); (7)肝移植后90天的患者生存率; (8)血常规(血红蛋白)、肝肾功能(AST、ALT、碱性磷酸酶、γ-谷氨酰转移酶、总胆红素、肌酐、尿素氮、尿酸)、凝血功能(APTT、PT、D-二聚体)、铁蛋白、血气分析(乳酸); 安全性指标 (1)生命体征:心率、血压(SBP/DBP/MAP)、呼吸频率、呼吸支持模式、呼吸机参数、SpO2、(同时记录吸入氧浓度)和体温; (2)体格检查; (3)胸片或胸部CT检查; (4)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63 1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对中重度烧伤合并ARDS患者的一项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试验
西维来司他钠对中重度烧伤合并ARDS患者的一项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试验

摘要信息:研究名称:西维来司他钠对中重度烧伤合并ARDS患者的一项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试验 研究设计: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研究 研究目的:通过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研究,探讨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中重度烧伤合并ARDS患者对疗效指标的改善、预后和安全性。 样本量:本研究计划按照试验组:对照组= 1:1 入组,纳入试验组(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)25例受试者,对照组(常规治疗)25例受试者,共计50例。 研究方案:疗程:持续用药至少7天,最长不超过14天;给药方案:24h持续静脉泵入 纳入标准: (1)18≤年龄≤75岁,性别不限; (2)符合中重度烧伤诊断标准; 中度烧伤:烧伤面积为10%~29%或是Ⅲ度烧伤面积小于10%以下称为中度烧伤。 重度烧伤:烧伤面积为30%~49%或Ⅲ度烧伤面积为10%-19%以及Ⅱ度、Ⅲ度烧伤面积未达到上述百分比,但已发生休克、严重呼吸道烧伤、复合伤或中毒等情况称为重度烧伤。 (3)符合2023年全球ARDS新定义诊断标准;(详见附件1) (4)烧伤48小时以内入院; (5)患者或家属对本次试验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,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排除标准: (1)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患者; (2)妊娠或哺乳期女性; (3)合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(包括但不限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慢性肺气肿等); (4)电击、爆炸及化学烧伤患者; (5)预期生存<48h; (6)其他终末期疾病; (7)已知对西维来司他钠或辅料、对检查时涉及的其他物质过敏者; (8)与其他对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具有影响的药物合用(乌司他丁、血必净等); (9)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此试验者。 观察指标及评价时间点: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:28天无机械通气天数(VFD); 次要终点指标:入组第0 d、3 d、5 d、7 d、14d/出ICU时:氧合指数(PaO2/FiO2)改善率,SOFA评分改善率(详见附件2),血中WBC、CRP、PCT、NLR、IL-6、IL-8、IL-10、TNF-α、D-二聚体改善变化率,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(NE)浓度变化率; 随访指标:ICU住院时间(d),总住院时间(d),28天内生存情况,28天内气管切开发生率,28天内非插管转为有创机械通气发生率; 安全性指标 (1)生命体征:心率、血压(SBP/DBP)、呼吸频率、氧饱和度和体温; (2)实验室检查:血常规、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、血气分析、血乳酸等; (3)胸片或胸部CT检查; (4)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55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预防脓毒症患者发生ARDS的作用
西维来司他钠预防脓毒症患者发生ARDS的作用

摘要信息:方案名称:西维来司他钠预防脓毒症患者发生ARDS的作用 研究目的:明确西维来司他钠预防脓毒症患者发生ARDS的作用 研究设计:一项多中心、随机、双盲、安慰剂对照试验 样本量:238例 研究方案: 疗程:7天 给药方案:持续静脉泵入 治疗期: (1)试验组:西维来司他钠0.2mg/kg.h (2)对照组:同等量仅含西维来司他钠辅料的生理盐水 纳入标准: (1)年龄≥18岁并且≤75岁,性别不限; (2)入院24h内满足sepsis 3.0诊断标准; (3)患者或家属对本次试验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,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排除标准: (1)入组时已明确存在ARDS的患者; (2)明确拒绝机械通气的患者; (3)合并3个及以上肺外器官损伤、器官功能衰竭(单个器官SOFA评分≥3分)的患者; (4)家庭氧疗及机械通气(通过气管切开或无创通气,但不包括CPAP/BIPAP仅用于睡眠呼吸暂停的患者); (5)预计生存期<48h的患者; (6)孕妇、哺乳期女性; (7)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选的其它情况。 观察指标及评价时间点: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:入组后7天内发生ARDS(柏林标准) 次要终点指标:入组第1、3、7天氧合指数或SpO2/FIO2及炎症因子水平、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含量、血小板计数、超敏C反应蛋白,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;SOFA评分、APACHE II评分;28天无呼吸机天数、住院时间和病死率;90天生存率。 安全性指标 (1)生命体征:心率、血压(SBP/DBP/MAP)、呼吸频率、SpO2和(同时记录吸入氧浓度)体温; (2)实验室检查:血常规、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、肌钙蛋白I、血气分析、血乳酸、超敏C反应蛋白、PCT、炎症因子及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,育龄期女性妊娠试验(血妊娠或尿妊娠) (3)心电图、胸片或胸部CT检查; (4)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60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合并轻中度ARDS患者安全性及有效性的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随机对照试验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合并轻中度ARDS患者安全性及有效性的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随机对照试验

摘要信息:研究题目: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合并轻中度ARDS患者安全性及有效性的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随机对照试验 研究目的: (1)观察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相关ARDS的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; (2)了解经西维来司他钠治疗后,患者氧合指数、机械通气时间(非机通时间)、肺功能指标、肺部影像学改变情况、炎症指标。 研究设计 本研究为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随机对照临床研究。在不中止原本治疗方案基础上,对加用西维来司他钠治疗(试验组)或安慰剂治疗(对照组)的脓毒症合并ARDS的患者进行相关观察及指标记录。 样本量 本研究计划按照试验组:对照组= 1:1抽样,计划纳入试验组(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)71例受试者,对照组(安慰剂)71例受试者,共计142例。 入组标准 (1)男女不限,年龄在18-75周岁之间; (2)依据sepsis3.0诊断为脓毒症的患者(附录一); (3)依据柏林ARDS诊断标准诊断为ARDS的患者(附录二); (4)能够在入ICU诊断为ARDS患者48小时内给药的患者(附录五); (5)能够理解和遵守协议要求,自愿参加本研究; 排除标准 (1)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患者; (2)诊疗资料缺失严重的患者; (3)妊娠期、哺乳期女性或可能处于妊娠中的女性; (4)经研究者判断,认为不适合本研究组的患者(如原发严重肝肾功能损伤、慢性肺气肿、呼吸衰竭等慢性疾病器官、移植术后、DIC患者、终末期肿瘤患者、患精神疾病的患者等); (5)氧合指数PaO2/FiO2 < 100 mmHg的患者(PaO2须在机械通气参数PEEP值不小于5 cm H2O的条件下测得,附录二); (6)诊断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(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< 2 ⨉109 / L)的患者; (7)接受化疗药及其他免疫调节药物(如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、胸腺法新、乌司他丁、血必净等)或接受大剂量激素(>80mg/天)治疗超过5天的患者; (8)医师认为不适宜本实验对象的患者; (9)不能对原发病进行有效治疗的患者; 研究终点 主要终点指标: 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或安慰剂治疗后患者第5天的氧合指数(PaO2/FiO2)改善有效率 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或安慰剂治疗后患者第3、5、7、14天的氧合指数(PaO2/FiO2) 次要终点指标: 炎症指标: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或安慰剂治疗后患者第0、3、5、7天的血中CRP、PCT、IL-6、IL-8、IL-10、TNF-⍺,NE含量及浓度;及支气管肺泡灌洗液中的IL-6、IL-8、IL-10、TNF-⍺,BUN及蛋白含量和NE的含量及浓度 呼吸支持方式:(有创、无创或者高流量湿化氧疗)和时间 肺功能指标: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或安慰剂治疗后患者第3、5、7、14天的肺顺应性、呼吸机PEEP值; ARDS总体转归:ICU 28天生存率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55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伴有SIRS的ARDS患者的多中心双盲随机对照临床试验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伴有SIRS的ARDS患者的多中心双盲随机对照临床试验

摘要信息:研究目的: 明确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伴有SIRS的轻中度ARDS的有效性及安全性。 研究内容 本研究通过计算机随机,将伴有SIRS的轻中度ARDS患者随机分为安慰剂组和西维来司他钠组, 观察两组患者入组时(D0), 第1(D1),3(D3),5(D5)天氧合指数(PaO2/FiO2),呼吸频率,28天内有创机械通气率、无机械通气时间、住ICU时间、住院时间、ICU获得性感染发生率、28天全因病死率、ICU病死率等,以评价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伴有SIRS的轻中度ARDS患者肺损伤的效果,以期改善轻中度ARDS患者氧合、增加无机械通气时间、降低ARDS病死率。 纳入标准: (1)18岁≤年龄≤75岁成年病人,其种族、国籍、性别不限; (2)研究符合赫尔辛基宣言及中国临床试验研究法规,病人或其家属知情并同意参加试验; (3)入住ICU依据2012柏林标准诊断ARDS 72 h以内,且氧合指数介于150-300mmHg, 并伴有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(SIRS)患者 (ARDS柏林标准和SIRS诊断标准见附录); 排除标准: (1)慢性呼吸疾病的病史; (2)单纯的心源性肺水肿; (3)APACH2评分≥21分; (4)合并终末期疾病,或者临床主管医生判断近期患者预后不良; (5)ARDS病程>3天; (6)粒细胞缺乏或者接收免疫抑制剂或大剂量激素(甲强龙>40 mg)患者; (7)怀孕或哺乳; (8)曾经参与过本项研究; (9)不同意参加本试验; 主要观察指标: 1) 72 h氧合改善率[(D3氧合指数-D0氧合指数)/D0氧合指数]; 2) 28天无机械通气时间; 次要观察指标: 1) 28天有创机械通气率; 2) 28天住ICU时间; 3) 28天住院时间; 4) 28天全因病死率; 5) ICU病死率; 6)28天获得性感染发生率(定义为:实验室核酸或培养确诊的继发感染); 7)血浆中NE及炎症因子IL-6、IL-10、CRP水平变化; 8)28天严重不良事件频率; 9) D1和D5氧合改善率;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80 0 公开
全部分类
0.370735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