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4条结果 每页10条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轻中度肺源性ARDS的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安慰剂、随机双盲对照临床试验方案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轻中度肺源性ARDS的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安慰剂、随机双盲对照临床试验方案

摘要信息:方案名称: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轻中度肺源性ARDS的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安慰剂、随机双盲对照临床试验方案 试验设计:一项多中心、随机、双盲、安慰剂对照试验 样本良:292例 研究方案:疗程:7天 给药方案:持续静脉泵入 治疗期: (1)试验组:西维来司他钠0.2mg/kg/h (2)对照组:同等量仅含西维来司他钠辅料的生理盐水 纳入标准: (1)年龄≥18岁 (2)符合ARDS柏林诊断标准 (3)肺源性因素所致ARDS (4)100mmHg<氧合指数≤300mmHg (5)诊断ARDS<72小时 排除标准: (1)孕妇,哺乳期妇女 (2)肺外因素所致ARDS (3)脑死亡 (4)肿瘤或其他疾病终末期 (5)入ICU后放弃治疗 (6)严重慢性肺病(合并慢性呼吸衰竭) (7)合并充血性心力衰竭 (8)呼吸心跳骤停 (9)严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(10)拒绝参加本研究或已参加其他研究者 (11)临终关怀者 (12)肺外SOFA≥6分 (13)入组前72小时内应用乌司他丁、胸腺法新、血必净 (14)入组前7天内糖皮质激素使用≥1mg/kg/d (15)已知对西维来司他钠或辅料、对检查时涉及的其他物质过敏 (16)入组前一周内使用过IL-6拮抗剂(如托珠单抗)或JAK抑制剂的人群 观察指标及评价时间点: 1.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:第8天氧合指数(PFR)改善率(PFRD8-PFR用药前)/PFR用药前 次要终点指标:第8天炎症指标改善率(IL-6, IL-8, IL-10,TNF-α和CRP),第8天肺损伤评分改善率,第8天PFR>300mmHg的患者比例,第8天ARDS分级改善的比例(中度转为轻度,轻度转为PFR>300mmHg和中度转为PFR>300mmHg),28天全因病死率,28天无机械通气时间,28天非ICU住院时间,28天非住院时间,ARDS严重程度进展(轻度-中度,中度-重度)的比例,干预后气管插管率。 2.安全性指标 生命体征、体格检查、实验室检查(血常规、生化,尿常规)、胸片或胸部CT检查及不良事件情况。 3.药物经济学指标 ICU住院费、检查费、药物费用(排除希为纳)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198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ARDS患者的前瞻性、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ARDS患者的前瞻性、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

摘要信息:研究名称:西维来司他钠治疗ARDS患者的前瞻性、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 研究目的:1)在真实临床环境中评价西维来司他钠治疗ARDS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;2)观察经西维来司他钠治疗后,ARDS患者血清炎症指标的变化;3)评价西维来司他钠治疗ARDS的药物经济学价值。 研究设计:前瞻性、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 受试人群:ARDS患者 入选标准: 1)男女不限,75岁≥年龄≥18岁; 2)符合ARDS 2023年全球新定义诊断标准(见附录1); a.危险因素和肺水肿来源:由急性风险因素引发,如肺炎、非肺部感染、创伤、输血、误吸或休克。肺水肿不完全或主要归因于心源性肺水肿/液体超负荷,低氧血症/气体交换异常也不主要归因于肺不张。然而,如果存在ARDS的易感风险因素,则可以在存在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诊断ARDS。 b.时机:在危险因素预估出现或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的1周内,低氧性呼吸衰竭急性发作或恶化。 c.胸部成像:胸片和CT上双侧阴影,或超声双侧B线和/或实变,不能完全用积液、肺不张或结节/肿块来解释。 适用于特定ARDS类别的诊断标准: a.非插管ARDS:PaO2/FiO2≤300 mmHg 或 SpO2/FiO2≤315(如果SpO2≤97%),使用HFNO时氧流量≥30L/min 或 NIV/CPAP呼吸压力5cm H2O; b.插管ARDS:轻度:200<PaO2/FiO2≤300 或235≤SpO2/FiO2≤315(如果SpO2≤97%);中度:100<PaO2/FiO2≤200 或148<SpO2/FiO2≤235(如果SpO2≤97%);重度:PaO2/FiO2≤100 或SpO2/FiO2≤148(如果SpO2≤97%); c.资源有限环境下的ARDS:SpO2/FiO2≤315(如果SpO2≤97%)。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诊断不需要呼气末正压或最小氧流量。 注:诊断标准尽量使用前两种定义(即a和b),且以血气分析为标准(呼吸支持后至少15min,病人状态相对稳定、呼吸机正常运行时进行血气测量)。 3)能够在ARDS发病时间72小时内给药的患者; 4)能够理解和遵守协议要求,自愿参加本研究,签署知情同意书; 排除标准: 1)同时参与其他探索性临床研究的患者; 2)妊娠期、哺乳期女性或可能处于妊娠中的女性; 3)患者或家属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; 4)对实验药物过敏; 5)严重慢性呼吸系统疾病:自身免疫性疾病累及肺、存在慢性呼吸衰竭,如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(FEV1<70%pred 或临床判断有明显气道阻塞性疾病),支气管扩张或肺间质纤维化(面积达 20%以上肺容积);膈肌或呼吸肌无力病人; 6)肿瘤晚期或恶病质的患者(预期生存期不超过3月); 7)颅内高压、脑疝、深昏迷的患者; 退出标准: 研究期间,出现下述情况时,视为脱落病例: 1)试验过程中病人或家属主动要求退出者; 2)联用血必净或乌司他丁等其他抗炎药物的患者视为方案违背,需剔除 疗程不足7天或病人死亡/自动出院(患者病情加重,要求自动出院,且预计出院后48h内死亡)。 如果患者决定退出试验,研究者应尽可能获知原因,并记录在病例报告表上。患者自愿提前退出试验或者研究者按照上述标准剔除患者时,必须对他 进行评估。如果患者是因为检查过程中不良事件、异常的检查数据而退出试验,这些也必须记录在表上。 样本量:(计算过程)5000例。 试验药品: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 治疗措施:所有符合纳入标准而不符合排除标准,且签署了西维来司他钠方案登记研究书面知情同意的患者,将被筛选入组,在ARDS标准治疗基础上,临床医生可自行选择是否给予西维来司他钠静脉应用。 用法用量:建议在发病后24~72h内开始使用。根据患者体质量,将24h剂量(4.8mg/kg)用250~500ml生理盐水稀释,24h持续静脉给药(相当于0.2mg·kg-1·h-1)或将24h剂量西维来司他钠(4.8mg/kg)用生理盐水溶解,采用50ml注射器吸取药液并补充至总体积48ml,用静脉滴注微量泵设置给药流率为2mL/h,24h恒速输注完毕;亦可将每日剂量分3次配置,持续静脉滴注。连续用药时间最短为7天,最长为14天。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治疗期间,不终止或影响患者原本治疗方案。 基础治疗:ARDS标准治疗(小潮气量肺保护通气、合适水平的PEEP、肺复张及俯卧位通气)等。 观察期: 28天。 疗效终点: 主要观察指标:28天内无机械通气时间 次要观察指标: 关键次要终点: 1) ARDS患者28天病死率(关键次要终点) 2) 肺部影像学指标:Murray肺损伤评分(可考虑更换);临床肺部感染评分(CPIS)(见附录3)(自动评分)(关键次要终点); 其他次要终点: 2)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治疗后患者第7天的氧合指数(PaO2/FiO2)(关键次要终点) 炎症指标:血液中WBC、NLR、CRP、PCT、IL-6; 3)呼吸力学指标:治疗第7天时肺顺应性改善;平台压、驱动压、潮气量同步记录(小潮气量肺保护通气亚组分析) 4)呼吸支持:治疗7天(待确定)时非插管ARDS患者插管率; 4)ARDS总体转归:ICU住院天数、总住院天数、ICU病死率、院内病死率、28天病死率。 5)治疗开始前及结束时的SOFA评分(附录6)、APACHE Ⅱ评分(附录2) 安全性终点: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: 1、 肝功能异常。表现为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升高,碱性磷酸酶(ALP)升高,胆红素升高,乳酸脱氢酶升高等; 2、 肾功能异常。表现为血清肌酐(Cr)升高,血尿素氮(BUN)升高,多尿、尿蛋白升高等; 3、 白细胞减少,嗜酸性粒细胞升高,血小板减少等; 4、 与西维来司他钠用药相关的呼吸困难、过敏反应等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286 1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的前瞻性、多中心、观察队列研究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的前瞻性、多中心、观察队列研究

摘要信息:方案名称: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的前瞻性、多中心、观察队列研究 试验设计:多中心、观察队列研究 研究目的:1)评价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;2)观察经西维来司他钠治疗后,脓毒症患者血清炎症指标及肺功能的变化;3)评价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的直接治疗成本价值。 纳入标准: 1) 年龄≥18岁且<80岁; 2) 符合Sepsis 3.0诊断标准:机体对于感染的失控反应所导致的威胁生命的器官功能障碍(初筛qSOFA≥2,确诊SOFA≥2)(附录1); 3) 能够在脓毒症诊断72小时内给药; 4) 患者或家属对本次试验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,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排除标准: 1) 同时参与其他探索性临床研究的患者; 2) 预计生存期少于48h; 3) 用药组患者预计西维来司他钠用药时间<7天; 4) 孕妇、哺乳期女性; 5) 同时使用乌司他丁等对弹性蛋白酶有抑制作用的药物; 6) 肿瘤晚期或恶病质的患者(预期生存期不超过3月); 7) 合并4个及以上器官功能衰竭(单个器官SOFA评分≥3分)的患者; 8) 严重慢性呼吸系统疾病,自身免疫性疾病累及肺,存在慢性呼吸衰竭,如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,支气管扩张或肺间质纤维化;膈肌或呼吸肌无力病人; 9) 对试验用药物有效成分或其辅料过敏; 10) 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选的其它情况。 结局指标: (1)接受治疗后患者第7天的氧合指数PaO2/FiO2,SpO2/FiO2,及28天无机械通气时间(插管病人统计);28天内从高流量吸氧转为有创/无创机械通气的比例(非插管病人统计); (2)1) 器官功能指标:第0、3、5、7天的血常规(WBC、NEU、NEU%、LYM、PLT、NLR)、肝肾功能(AST、ALT、TBil、DBil、UREA、CR、24h出入量)、凝血功能(PT、APTT、D-二聚体); 2) 炎症因子:第0、3、5、7天的CRP、PCT、IL-6、IL-8、IL-10、TNF-α,第0、7天的T淋巴细胞亚群(CD3+、CD4+、CD8+绝对计数); 3) 呼吸指标:第0、3、5天的氧合指数PaO2/FiO2,SpO2/FiO2;第0、3、5、7天的俯卧位通气情况(持续时间)注2、呼吸支持模式和参数(吸入氧浓度,分钟通气量等); 4) 评分情况:第0、3、5、7天的SOFA评分、APACHE II评分、Murray肺损伤评分; 5) 影像学指标:第0、3、5、7天的胸片/CT评分; 6) 患者转归:7天内ARDS发生率,ICU滞留天数、住院天数、ICU病死率、院内病死率、28天病死率、28天内呼吸机使用时间(h); 7) 直接成本指标:药物费用、住院费用、ICU住院费用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254 0 公开
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对脓毒症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随机、 双盲、安慰剂对照研究
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对脓毒症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随机、 双盲、安慰剂对照研究

摘要信息:项目名称: 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对脓毒症患者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的影响:一项随机、 双盲、安慰剂对照研究 研究目的:评价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对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的影响。 研究设计:临床干预研究 样本量:纳入60例患者 纳入标准: (1)年龄≥18 周岁且≤80 周岁,性别不限; (2)符合 ARDS 柏林标准; (3)符合脓毒症 3.0 诊断标准,即对于确诊或可疑的感染患者,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(SOFA)较基线上升≥2分; (4)确诊或可疑的细菌感染(肺部、腹腔或血行感染); (5)出现感染相关的器官功能衰竭不超过 72 小时; 器官功能衰竭定义为循环、呼吸、肾脏、肝脏、凝血和中枢神经系统中至少一个器官或系统的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;评分(SOFA)≥3 分(即筛选期任意时间点新出现的SOFA评分≥3分); (6)育龄患者近半年内无育儿计划且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孕; (7)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。 排除标准: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选本试验: (1)妊娠期(筛选期尿妊娠试验阳性)或哺乳期女性; (2)预期生存时间少于 48h; (3)患者存在终末期恶性肿瘤、终末期肺病等终末期疾病,或入组前 30 天内发生过心跳骤停; (4)患者存在以下慢性器官功能不全或免疫功能抑制(根据APACHE II 评分的慢性健康评分评估):1)心脏: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IV级;2)呼吸:慢性限制性、阻塞性或血管性肺疾病导致活动重度受限,即不能上楼或不能做家务;或明确的慢性低氧、CO2潴留、继发性真红细胞增多症、重度肺动脉 高压(收缩压>40mmHg)或呼吸机依赖;3)肾脏:接受长期透析治疗;4)肝脏:活检证实的肝硬化及明确的门脉高压;既往因门脉高压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;或既往发生肝功能衰竭/肝性脑病/肝昏迷,黄疸;5)免疫功能抑制: 接受的治疗措施影响感染抵抗力(如免疫功能抑制治疗, 6 个月内接受过放疗或化疗,长期(连续使用≥3 周)和/或近期(筛选前 5 天内)使用大剂量激素(强的松或等效剂量≥0.3mg/kg/d)), 或罹患疾病影响感染抵抗力(如白血病、淋巴瘤和 AIDS); (5)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或骨髓移植; (6)植物生存状态; (7)入组前 4 周内出现以下情况:1)急性肺栓塞;2)输血反应;3)急性冠脉综合征; (8)确诊或高度疑似病毒性肝炎活动期,或临床确诊活动期结核病; (9)心动过缓的患者(心率每分钟低于 60 次); (10)既往 24 小时内存在未控制的出血(临床判断需要输血支持者); (11)大面积烧伤或化学灼伤(III 度烧伤面积>30%BSA) (12)经过充分液体复苏及血管活性药物治疗后平均动脉压<65mmHg; (13)急性骨髓造血抑制,如表现为粒细胞缺乏(ANC<500/mm3); (14)对试验用药物有效成分或其辅料过敏; (15)患者正在使用的药物可能严重影响试验药物的代谢; (16)患者和(或)法定代理人签署不抢救预嘱(DNR),或决定撤除生命支持治疗(withdraw)或限制生命支持治疗强度(withhold)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; (17)近 3 个月内参加过临床干预性试验; (18)受试者为研究人员或其直系亲属,或可能存在不当知情同意的患者; (19)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患者。 主次要终点: 主要疗效终点: 首次给药后第 8 天 (D7 末次给药后 24h 内), SOFA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。 评价方法: 评价基线期 SOFA 评分、首次给药后第8天(D7末次给药后24h内),以计算较基线变化值。 SOFA评分标准参考《中国脓毒症/脓毒性休克急诊治疗指南(2018)》 次要疗效终点 (1)首次给药后第 1 天、第 3 天、第 5 天血浆和肺泡灌洗液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活性、 NETs( MPODNA、 NE-DNA 和 H3Cit-DNA)水平; 血栓调节蛋白(TM); TNF-α、 IL-6 水平; (2)临床结局复合终点:首次给药后 28 天全因死亡和继续需要 ICU 住院的患者比例; (3)首次给药后 7 天全因死亡的患者比例 (4)首次给药后 7 天内转出 ICU 的患者比例 (5)首次给药后第 1 天、第 3 天、第 5 天 SOFA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; (6)首次给药后 28 天内生命支持治疗(血管活性药物、机械通气、 CRRT)的需求率、使用时间和不使用时间 (7)首次给药后 28 天内住和不住 ICU 的时间; (8)首次给药后院内继发感染; (9)28 天内无有创机械通气时间(单位为小时)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154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新冠感染患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新冠感染患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

摘要信息:研究目的: 探讨西维来司他钠治疗新冠感染患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。 入选标准 (1)年龄≥18岁; (2)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(原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); (3)100mmHg≤PaO2/FiO2≤300mmHg。 排除标准 (1)诊疗资料缺失严重的患者; (2)妊娠期、哺乳期女性; (3)西维来司他钠用药时间<72h; (4)合并恶性肿瘤或其他疾病的终末期; (5)合并严重慢性呼吸系统疾病; (6)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选的其它情况。 研究方案 总体设计 本研究是一项多中心、回顾性、空白对照临床研究,收集本医院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确诊新冠感染的患者,后期将根据是否使用西维来司他钠进行分组,使用西维来司他钠的患者为西维来司他钠组,未使用西维来司他钠的患者为对照组。患者基本数据从电子病例系统中收集,因本研究为回顾性研究,知情同意得以豁免。病史收集中,以患者的真实诊疗记录为准,直至研究结束。患者治疗和临床管理将根据当地临床实践和适用的法规进行,本研究仅记录真实发生后的诊疗内容。 疗效指标: 主要终点:28天非机械通气时间(h) 次要终点: 用药后第1天、第3天、第5天、第7天、第10天、第14天:氧合指数(PaO2/FiO2);炎症指标(白细胞计数、C反应蛋白、降钙素原、白介素1-β、白介素-6、白介素-8、白介素-10、肿瘤坏死因子-α);器官功能指标(血清铁蛋白、总胆红素、肌酐、D-二聚体、PaCO2);预后指标(肺顺应性、APACHE II评分、Murray肺损伤评分、SOFA评分);影像学指标(胸片/CT评分)。气管插管时间(h)、ICU住院天数(d)、住院天数(d)、俯卧位情况、气管切开情况、治疗情况。 安全性指标 导致研究药物减量或停药的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239 0 公开
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和地塞米松治疗不同病因ARDS的(STAR)疗效和安全性: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双模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的预试验
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和地塞米松治疗不同病因ARDS的(STAR)疗效和安全性: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双模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的预试验

摘要信息:研究题目: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和地塞米松治疗不同病因ARDS的(STAR)疗效和安全性: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双模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的预实验 研究目的: 比较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与常规治疗组之间治疗中重度ARDS患者的临床疗效(随机后28天内VFD) 比较地塞米松与常规治疗组之间治疗中重度ARDS患者的临床疗效(随机后28天内VFD) 研究设计: 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双模拟随机对照试验,根据疾病严重程度(PaO2/FiO2 >100 mmHg vs. PaO2/FiO2 ≤100 mmHg)分层,采用中央随机系统进行分层区组随机,以1:1:1比例将中重度ARDS患者随机分入西维来司他钠治疗组(西维来司他钠+地塞米松安慰剂)、地塞米松治疗组(地塞米松+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)或常规治疗组(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+地塞米松安慰剂)。 研究人群: 纳入标准:(1)年龄≥18岁;(2)处于急性发作期的中重度ARDS患者,符合中重度ARDS诊断标准:①由急性风险因素引发,如肺炎、非肺部感染、创伤、输血、误吸或休克。肺水肿不完全或主要归因于心源性肺水肿/液体超负荷,低氧血症/气体交换异常也不主要归因于肺不张。然而,如果存在ARDS的易感风险因素,则可以在存在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诊断ARDS。②在危险因素预估出现或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的1周内,低氧性呼吸衰竭急性发作或恶化。③胸片和CT上双侧阴影,或超声双侧B线和/或实变,不能完全用积液、肺不张或结节/肿块来解释。④PaO2/FiO2 ≤200 mm Hg或SpO2/FiO2≤235(如果SpO2≤97%)。(3)中重度ARDS发作后72小时内接受气管插管机械通气;(4)ARDS发作到随机分组在72小时以内(以病历记录的发作时间为起始点);(5)本人或家属自愿参加研究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排除标准:妊娠期或哺乳期;脑死亡;晚期癌症或其它终末期疾病;西维来司他钠或地塞米松过敏史;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;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病史,如心力衰竭、未控的冠心病、心肌病、未控的心律失常、未控的高血压或既往半年内的心梗或脑梗病史;器官移植或异体干细胞移植者;致命性活动性真菌感染;患有影响自主呼吸的神经肌肉疾病;遗传性或获得性严重免疫缺陷,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,HIV)感染、慢性肉芽肿性疾病、严重联合免疫缺陷;患者和(或)法定代理人签署不抢救预嘱,或放弃治疗者;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。 样本量: 本研究采用适应性研究设计,第一阶段拟计划入组研究对象300例,每组各100例。第一阶段研究结束后进行一次期中分析,根据期中分析结果决定最终的干预组别(西维来司他钠组和/或地塞米松组),并根据样本参数重新计算本研究的最终样本量。 干预措施: 患者随机分为3组:西维来司他钠治疗组(西维来司他钠+地塞米松安慰剂)、地塞米松治疗组(地塞米松+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)或常规治疗组(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+地塞米松安慰剂) 用法用量:西维来司他钠/西维来司他钠安慰剂:4.8mg/kg/d,静脉持续输注14天或至转出ICU当天(14天内);地塞米松/地塞米松安慰剂: 10mg,从第1天至第5天每天静脉注射一次,或持续给药至患者拔管(5天内)。 三组研究对象均接受常规治疗,按照重症诊疗指南接受支持性的基础治疗,不作严格限定。由主治医师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决定合适的脱机时机。三组患者每天通过ARDSnet方案的自主呼吸试验评估脱机指征,在FiO2≤0.5时仍可维持适当的氧合状态,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即可拔管。 其他干预措施:在脓毒性休克的情况下,允许使用应激剂量的皮质类固醇,以氢化可的松的形式,每日剂量≤300 mg;以下免疫调节剂不允许使用:血必净、乌司他丁、胸腺肽、IVIG;支持性管理没有严格控制,但要求工作人员遵循标准指导方针。 随机化过程: 根据疾病严重程度(PaO2/FiO2 >100 mmHg vs. PaO2/FiO2 ≤100 mmHg)分层,采用中央随机系统进行分层区组随机,以1:1:1比例随机分入三组,随访1个月。 盲法: 本试验采用双盲双模拟的方法实施研究,即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均不知晓所接受干预情况。 观察指标: 1. 主要结局指标:随机后28天内无机械通气时间(VFD),最后一次成功拔管至随机后28天的时间间隔。 2. 主要临床研究过程指标:知情同意率、招募率、招募合格率、方案依从性和随访完成情况。 3. 次要结局指标:28天内病死率,90天内病死率,28天内ICU停留时间,28天内住院时间,28天内无器官支持天数,肺损伤评分,SOFA评分,生物标志物(CRP、IL-6、IL-8、PCT、NLR),血浆和支气管肺泡灌洗液(bronchoalveolar lavage fluid,BALF)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(NE)浓度,新发菌感染率(医生判断),二次插管率。 4. 安全性指标:治疗期间发生的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151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对中重度烧伤合并ARDS患者的一项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试验
西维来司他钠对中重度烧伤合并ARDS患者的一项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试验

摘要信息:研究名称:西维来司他钠对中重度烧伤合并ARDS患者的一项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试验 研究设计: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研究 研究目的:通过单中心、前瞻性、开放标签、先导性、随机对照研究,探讨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中重度烧伤合并ARDS患者对疗效指标的改善、预后和安全性。 样本量:本研究计划按照试验组:对照组= 1:1 入组,纳入试验组(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)25例受试者,对照组(常规治疗)25例受试者,共计50例。 研究方案:疗程:持续用药至少7天,最长不超过14天;给药方案:24h持续静脉泵入 纳入标准: (1)18≤年龄≤75岁,性别不限; (2)符合中重度烧伤诊断标准; 中度烧伤:烧伤面积为10%~29%或是Ⅲ度烧伤面积小于10%以下称为中度烧伤。 重度烧伤:烧伤面积为30%~49%或Ⅲ度烧伤面积为10%-19%以及Ⅱ度、Ⅲ度烧伤面积未达到上述百分比,但已发生休克、严重呼吸道烧伤、复合伤或中毒等情况称为重度烧伤。 (3)符合2023年全球ARDS新定义诊断标准;(详见附件1) (4)烧伤48小时以内入院; (5)患者或家属对本次试验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,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排除标准: (1)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患者; (2)妊娠或哺乳期女性; (3)合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(包括但不限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慢性肺气肿等); (4)电击、爆炸及化学烧伤患者; (5)预期生存<48h; (6)其他终末期疾病; (7)已知对西维来司他钠或辅料、对检查时涉及的其他物质过敏者; (8)与其他对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具有影响的药物合用(乌司他丁、血必净等); (9)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此试验者。 观察指标及评价时间点: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:28天无机械通气天数(VFD); 次要终点指标:入组第0 d、3 d、5 d、7 d、14d/出ICU时:氧合指数(PaO2/FiO2)改善率,SOFA评分改善率(详见附件2),血中WBC、CRP、PCT、NLR、IL-6、IL-8、IL-10、TNF-α、D-二聚体改善变化率,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(NE)浓度变化率; 随访指标:ICU住院时间(d),总住院时间(d),28天内生存情况,28天内气管切开发生率,28天内非插管转为有创机械通气发生率; 安全性指标 (1)生命体征:心率、血压(SBP/DBP)、呼吸频率、氧饱和度和体温; (2)实验室检查:血常规、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、血气分析、血乳酸等; (3)胸片或胸部CT检查; (4)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198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预防脓毒症患者发生ARDS的作用
西维来司他钠预防脓毒症患者发生ARDS的作用

摘要信息:方案名称:西维来司他钠预防脓毒症患者发生ARDS的作用 研究目的:明确西维来司他钠预防脓毒症患者发生ARDS的作用 研究设计:一项多中心、随机、双盲、安慰剂对照试验 样本量:238例 研究方案: 疗程:7天 给药方案:持续静脉泵入 治疗期: (1)试验组:西维来司他钠0.2mg/kg.h (2)对照组:同等量仅含西维来司他钠辅料的生理盐水 纳入标准: (1)年龄≥18岁并且≤75岁,性别不限; (2)入院24h内满足sepsis 3.0诊断标准; (3)患者或家属对本次试验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,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排除标准: (1)入组时已明确存在ARDS的患者; (2)明确拒绝机械通气的患者; (3)合并3个及以上肺外器官损伤、器官功能衰竭(单个器官SOFA评分≥3分)的患者; (4)家庭氧疗及机械通气(通过气管切开或无创通气,但不包括CPAP/BIPAP仅用于睡眠呼吸暂停的患者); (5)预计生存期<48h的患者; (6)孕妇、哺乳期女性; (7)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选的其它情况。 观察指标及评价时间点: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:入组后7天内发生ARDS(柏林标准) 次要终点指标:入组第1、3、7天氧合指数或SpO2/FIO2及炎症因子水平、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含量、血小板计数、超敏C反应蛋白,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;SOFA评分、APACHE II评分;28天无呼吸机天数、住院时间和病死率;90天生存率。 安全性指标 (1)生命体征:心率、血压(SBP/DBP/MAP)、呼吸频率、SpO2和(同时记录吸入氧浓度)体温; (2)实验室检查:血常规、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、肌钙蛋白I、血气分析、血乳酸、超敏C反应蛋白、PCT、炎症因子及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,育龄期女性妊娠试验(血妊娠或尿妊娠) (3)心电图、胸片或胸部CT检查; (4)不良事件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232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合并轻中度ARDS患者安全性及有效性的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随机对照试验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合并轻中度ARDS患者安全性及有效性的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随机对照试验

摘要信息:研究题目: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合并轻中度ARDS患者安全性及有效性的一项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随机对照试验 研究目的: (1)观察西维来司他钠治疗脓毒症相关ARDS的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; (2)了解经西维来司他钠治疗后,患者氧合指数、机械通气时间(非机通时间)、肺功能指标、肺部影像学改变情况、炎症指标。 研究设计 本研究为前瞻性、多中心、双盲、随机对照临床研究。在不中止原本治疗方案基础上,对加用西维来司他钠治疗(试验组)或安慰剂治疗(对照组)的脓毒症合并ARDS的患者进行相关观察及指标记录。 样本量 本研究计划按照试验组:对照组= 1:1抽样,计划纳入试验组(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)71例受试者,对照组(安慰剂)71例受试者,共计142例。 入组标准 (1)男女不限,年龄在18-75周岁之间; (2)依据sepsis3.0诊断为脓毒症的患者(附录一); (3)依据柏林ARDS诊断标准诊断为ARDS的患者(附录二); (4)能够在入ICU诊断为ARDS患者48小时内给药的患者(附录五); (5)能够理解和遵守协议要求,自愿参加本研究; 排除标准 (1)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患者; (2)诊疗资料缺失严重的患者; (3)妊娠期、哺乳期女性或可能处于妊娠中的女性; (4)经研究者判断,认为不适合本研究组的患者(如原发严重肝肾功能损伤、慢性肺气肿、呼吸衰竭等慢性疾病器官、移植术后、DIC患者、终末期肿瘤患者、患精神疾病的患者等); (5)氧合指数PaO2/FiO2 < 100 mmHg的患者(PaO2须在机械通气参数PEEP值不小于5 cm H2O的条件下测得,附录二); (6)诊断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(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< 2 ⨉109 / L)的患者; (7)接受化疗药及其他免疫调节药物(如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、胸腺法新、乌司他丁、血必净等)或接受大剂量激素(>80mg/天)治疗超过5天的患者; (8)医师认为不适宜本实验对象的患者; (9)不能对原发病进行有效治疗的患者; 研究终点 主要终点指标: 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或安慰剂治疗后患者第5天的氧合指数(PaO2/FiO2)改善有效率 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或安慰剂治疗后患者第3、5、7、14天的氧合指数(PaO2/FiO2) 次要终点指标: 炎症指标: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或安慰剂治疗后患者第0、3、5、7天的血中CRP、PCT、IL-6、IL-8、IL-10、TNF-⍺,NE含量及浓度;及支气管肺泡灌洗液中的IL-6、IL-8、IL-10、TNF-⍺,BUN及蛋白含量和NE的含量及浓度 呼吸支持方式:(有创、无创或者高流量湿化氧疗)和时间 肺功能指标:接受西维来司他钠或安慰剂治疗后患者第3、5、7、14天的肺顺应性、呼吸机PEEP值; ARDS总体转归:ICU 28天生存率。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210 0 公开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伴有SIRS的ARDS患者的多中心双盲随机对照临床试验
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伴有SIRS的ARDS患者的多中心双盲随机对照临床试验

摘要信息:研究目的: 明确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伴有SIRS的轻中度ARDS的有效性及安全性。 研究内容 本研究通过计算机随机,将伴有SIRS的轻中度ARDS患者随机分为安慰剂组和西维来司他钠组, 观察两组患者入组时(D0), 第1(D1),3(D3),5(D5)天氧合指数(PaO2/FiO2),呼吸频率,28天内有创机械通气率、无机械通气时间、住ICU时间、住院时间、ICU获得性感染发生率、28天全因病死率、ICU病死率等,以评价西维来司他钠治疗伴有SIRS的轻中度ARDS患者肺损伤的效果,以期改善轻中度ARDS患者氧合、增加无机械通气时间、降低ARDS病死率。 纳入标准: (1)18岁≤年龄≤75岁成年病人,其种族、国籍、性别不限; (2)研究符合赫尔辛基宣言及中国临床试验研究法规,病人或其家属知情并同意参加试验; (3)入住ICU依据2012柏林标准诊断ARDS 72 h以内,且氧合指数介于150-300mmHg, 并伴有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(SIRS)患者 (ARDS柏林标准和SIRS诊断标准见附录); 排除标准: (1)慢性呼吸疾病的病史; (2)单纯的心源性肺水肿; (3)APACH2评分≥21分; (4)合并终末期疾病,或者临床主管医生判断近期患者预后不良; (5)ARDS病程>3天; (6)粒细胞缺乏或者接收免疫抑制剂或大剂量激素(甲强龙>40 mg)患者; (7)怀孕或哺乳; (8)曾经参与过本项研究; (9)不同意参加本试验; 主要观察指标: 1) 72 h氧合改善率[(D3氧合指数-D0氧合指数)/D0氧合指数]; 2) 28天无机械通气时间; 次要观察指标: 1) 28天有创机械通气率; 2) 28天住ICU时间; 3) 28天住院时间; 4) 28天全因病死率; 5) ICU病死率; 6)28天获得性感染发生率(定义为:实验室核酸或培养确诊的继发感染); 7)血浆中NE及炎症因子IL-6、IL-10、CRP水平变化; 8)28天严重不良事件频率; 9) D1和D5氧合改善率;

汇伦医药 邹文成 2024-09-05 287 0 公开
0.310891s